转发《关于印发周永林同志在全省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会议上讲话摘要的通知》

  • 2020年02月06日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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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

各市教育局、各高校:

现将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周永林同志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讲话印发各地各校,以便传达学习。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年2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学校疫情防控工作

——在全省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一种新发传染病,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学校的扩散和蔓延,指导学校科学有序地开展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求疫情防控专家组制定《学校及托幼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卫生学指南》,近期即将出台。由于疫情目前处于一个比较复杂和严峻的时期,疫情防控决胜的关键点之一就是做好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目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出台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三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及专家共识,结合学校疫情防控的特点和所处的不同阶段提几点意见和建议。

一、开学前的防控措施

1.制定预案制度。学校应建立校领导负责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体系和工作制度,成立传染病预防控制组织机构。学校应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技术指导下,结合本校情况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完善传染病疫情报告、晨午检、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复课证明查验、通风消毒等制度。

2.开展师生健康排查。做好排查管理工作,要建立排查制度,明确部门、院(系)及班级人员管理职责,掌握全校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和行程动向,了解其外出史、接触史等关键信息,重点关注假期近2周有无到过重点地区(湖北省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如到过上述地区,还没返回的,不得提前回校,具体返回时间等学校通知。如已返回的,中小学生居家隔离观察,普通高等学校必须在独立场所安排隔离医学观察,不得安置在学生集体宿舍。

3.开展健康教育。尽快将疫情防控官方途径获得的防控知识通过微信、短信、校信通、校园网等途经提早发送给师生、员工和家长,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特征、危害、传播途径、防治办法等,引导师生、员工、家长假期尽量居家,减少走亲访友和聚会聚餐,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尤其是空气流通性差的地方,例如公共浴池、温泉、影院、网吧、KTV、商场、车站、机场、码头、展览馆等。对于寒假期间在学校学习生活的师生和员工,学校可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做好留校师生和员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工作,不得开展大型聚集活动。

4.学校按照当地政府统一决策制定返校时间,不得提早开学。学校要提前制定返校人员管理措施,对未达到返校要求的师生和员工禁止返校。

5.注意个人卫生和个人防护。师生返校途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建议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减少接触交通工具的公共物品和部位。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或手肘衣服遮住口鼻,及时用流动水洗手。注意手卫生,未洗手尽量不要触摸口、鼻或眼部。

6.科学开展环境整治活动。学校利用开学前这段时间加强校园内教室、宿舍、厕所、洗漱间等学生重要集聚场所的保洁和消毒,彻底清理卫生死角。有条件的学校,建议按每40人~45人设1个洗手水龙头,配备必要的洗手液、纸巾和吹干机等设施,保持手卫生是目前防控的有效措施之一。

7.学校做好物资储备。储备一定数量的防控物品和物资,如口罩、体温计、洗手液、消毒设施和消毒剂等。

二、开学后的防控措施

1.培训预案制度。学校第一时间组织学校所有教职员工(包括校医/保健老师、部门负责人、教师,以及食堂人员、保安保洁人员、宿管人员等)学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识和疫情应急处置方案,进一步熟悉和掌握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流程和各项制度,并依据疫情防控形势的发展不断进行培训,增强法制观念,依法依规开展科学防控。

2.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教工作,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稳定师生思想情绪,引导师生增强自我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不得组织大型集体活动。注意手、口卫生,推行师生、员工勤洗手的防控策略,贯彻落实七步洗手法,尽量缩小活动范围。在密闭公共场所、近距离、长时间接触过程中,要正确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3.开展体温检测和缺课登记。学校密切监测师生、员工的健康状态,落实晨午检制度,每日两次监测体温,并做好登记,体温(腋温)超过37.3℃的发热者,学校及时组织送医。严格执行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中小学校要在24小时内将学生因病缺课的信息上报至“江苏省学生健康监测系统”。

4.对重点场所通风消毒。教室、宿舍、图书馆、活动中心、食堂、礼堂、教师办公室、洗手间等活动区域应加强通风清洁。有条件者安装机械通风设施;无条件者,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日至少早、中、晚打开门窗通风三次,每次至少30分钟。卫生间、洗手池配备洗手液或手消毒剂;注意做好接触频次高的物体表面(如电梯、门把手、公用教室课桌椅表面等)、校医院(室)、食堂、卫生间等重点环节的预防性消毒工作。

5.开学后不得组织大型室内(尤其是通风不好的)集体活动。

三、发生疫情时的防控措施

1.及时送医就诊。发现师生员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求其尽早佩戴口罩,送至定点医院诊治。

2.做好疫情报告。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患者,学校立即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并配合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做好疫情的控制和病人的救治,落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的防控措施。

3.协助开展疫情防控。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当地疾控机构出具的传染病防控意见书,采取班级、年级或全校停课等措施。学校应接受和配合卫生健康部门的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筛查、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同时做好重点场所和物品的终末消毒。

4.做好密切接触者的隔离医学观察。如有师生员工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学校应要求其进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隔离,并与密接管理人员取得联系,掌握学生健康随访情况和解除日期,符合解除条件后方可返校。

5.加强通风消毒。学校加强教室的通风,并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导下,做好重点场所和物品的终末消毒。

6.出具复课证明。师生员工病愈或隔离期满后,须持医院病愈返校证明到学校卫生室(保健室)复核确认登记,持有校医(保健老师)出具的复课证明方可回教室上课。

7.总结疫情发生的经验教训,加强重点环节管控,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疫情防控的知识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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